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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481号提案的答复
来源: 发布时间:2019-07-05 17:57 累计次数: 字体:[ ]
建议/提案提出者: 沈维新 建议/提案号: 0481
标题: 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0481号提案的答复
建议/提案内容:

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提升全民法治意识

情况分析:

调查了近几年足彩胜负彩经济开发区和城镇等地的情况。企业员工发生工伤亡人事故或上下班途中交通亡人事故,本来都有法可依,标准也很明确,但在实际处理时,往往因家属一闹,考虑到社会稳定,结果在法定赔付标准之外企业还要多拿出一笔钱,每人次的实际赔付额早已达到一百几十万,且有继续加码之势,引起有些因病身亡的也在胡搅蛮缠。有些企业发生环境非正常排放事件,本来应当依法监督、依法举报,由政府依法处置,但极少数人利用网络大肆串联,甚至造谣生事,故意扩大事态,唯恐天下大乱,使本来很简单清晰的事件形成不必要的恶劣社会影响;还有一些别有用心者,因向企业食堂供货、装卸运输、工程施工等业务做不成,则对企业恶意举报,形成敲诈之嫌。有的商品交易市场因使用寿命到期,必须全盘清场后改造升级,但极少数市场因经营户挑头,不是按合同约定走法律途径,而是组织其他商家群访集访。针对上述现象,根治本可以避免的社会矛盾,归根结底还是要强化法治教育,提升全民法治意识。

具体建议:

实践充分证明,只有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,才能弘扬社会正气,树立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,培养公民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法治理念。只有从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入手,让法律成为全民信仰,才能最终建成法制社会。长期以来,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,法治宣传教育日益得到重视和加强,初步形成了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气。
  当然,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还有不小差距。在干部层面,有的时常还会流露出人治大于法治的意识,在普法、执法过程中,存在为了自保、为了政绩、为了执法而执法的现象,有违建设法治社会的精髓。在群众层面,有的法律意识仍然淡薄,或者说是法律知识不足、用法能力不够,在是非真假面前,往往容易上当受骗。尤其值得警惕的是,有极少数人借住土地征收、场所搬迁、亡人事故、环境保护等时机,以维权勇士、环保卫士等身份出现,充当组织者、指挥者,聚众滋事,唯恐天下不乱。这种人数量极少,但其蔓延趋势和负面社会影响不容小觑。
  强化法治宣传教育,提升全民法治意识,推进依法治国进程,任务艰巨而长远。一是必须坚持围绕中心,服务大局。法治宣传教育应当紧紧围绕全党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,始终把经济、社会建设和促进发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主战场,不遗余力地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和法治环境,坚决摒弃个人安全、部门政绩等狭隘观念,在确保稳定压倒一切的前提下,绝不手软地打击违法乱纪行为。保持这样一个主旋律,才能保持法治宣传教育的总方向。二是强化宣传首先做到让全民懂法。对于广大公民而言,不仅要有法治意识,而且要有法治知识。因此,要调动和利用一切传播媒介,如报纸、杂志、书籍等和广播、电视、电影、文艺演出、新闻报道等宣传手段,将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知识传播给广大公民,从而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,形成守法光荣、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,使广大公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、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悍卫者。与此同时,还要注重实施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教育,在注重启发、引导人民群众依法享有和行使权利的同时,强调必须依法履行自己的义务,二者不可偏废。三是提升全民法治意识,要靠制度强化和保障。有法律而得不到实施则形同具文,不仅损害法治权威,也无法实现法治目的。在维护稳定和依法行政面前,绝不能一味为了稳定而以牺牲法治权威为代价,维护法治的权威才能确保真正而长久的社会稳定。因此,可以把公民的个人诚信、道德守信等与个人社会保障、社会福利等权利紧密挂钩,用制度规则对个人行为进行约束,对法治缺失行为产生强大的威慑力。树立正面典型,大力进行宣传弘扬,对一些“恶意用法”、煽动滋事构成违法的反面典型,通过大众媒体坚决曝光,从而提高广大群众维护、行使、伸张自身权利的能力和积极履行法定义务的自觉性。  

承办单位: 主办: 市司法局 协办:
答复日期: 2019-07-01
答复内容:

沈维新委员:

您提出的关于强化法治宣传教育,提升全民法治意识的建议收悉,现答复如下:

我局认为您的提案非常有现实意义。提案中关于坚持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,进行切实可行的普法教育,以及如何强化宣传,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保障,提升全民法治意识等问题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,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普法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。

法治宣传教育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基础性工作。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指出,要“加大全民普法力度,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,树立宪法法律至上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”。我市自“七五”普法规划实施以来,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深入推进,“法律七进”活动蓬勃开展,宪法和法律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,全体公民宪法和法律意识明显增强,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,法治宣传教育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。

一是普法推进机制不断健全。始终坚持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、同部署、同落实、同检查,建立调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,及时对“七五”普法工作进行动员部署,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。按照《关于落实“谁执法谁普法”责任制的实施意见》要求,将“谁执法谁普法”作为提高法治化管理水平的基础性工作摆上重要位置,发挥部门行业职能优势,制定普法任务清单,有效确保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落实。

二是服务中心力度明显加大。坚持“普法先行、促进发展”的工作理念,积极找准发展、民生、稳定的关键点,强化重点内容的法治宣传。紧扣经济社会发展,大力宣传经济结构转型升级、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。紧扣群众生产生活,立足群众美好生活需求,开展“德法涵养文明·共建绿色生活”等主题活动。紧扣和谐社会建设,强化特定时期、特殊事件、特殊人群的法治宣传,将普法融入到纠纷调解、综合治理、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过程,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。

三是重点对象普法逐步精准。采取扎实有效措施,开展分类、分众、分层法治宣传教育。党委(党组)中心组集中学法、领导干部年终述法考评等制度有效落实,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、领导干部法治讲座、学法报告会等活动常态化开展。落实国家《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》,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,定期开展“明礼学法小童星”“崇德尚法好少年”双百评选、“家庭学法达人”赛等活动,增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效。注重企业发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法律风险防控,开展“法律进国企”、“法企同行”等普法活动。整合村居法律顾问、大学生村官等资源,定期开展 “春风行动”“农民工学法活动周”等活动,注重发挥村居“德法讲堂”和“德法讲习所”作用,推动德法教育落地生根。

四是法治文化建设有序推进。按照“文化引领、融合发展”的工作要求,积极构建多维延伸的法治文化传播体系。先后组建书画、戏剧、微视频、微电影等门类的千人创作团队,30余部作品在全国全省获奖。加强实体阵地建设,打造各级法治文化阵地460余个,42个阵地被评为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。大力发展虚拟阵地,推动法治文化传播资源通融、宣传互融。常态化开展法治文化活动,组织“法润江海 和谐万家”“美丽人生 德法引航”“12.4国家宪法日”等主题普法活动478场次,推动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熏陶。

五是普法融合实践不断发展。注重将法治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紧密结合,不断提升法治宣传工作绩效。树立“以普法推动执法,以执法促进普法”的工作理念,广泛开展专项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,积极引导群众有序参与社会事务管理,群众办事依法、遇事找法、解决问题用法、化解矛盾靠法的意识明显增强。全市公众安全感连续两年位居全省前列,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连续五年位列全省前列,崇尚法治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。

全市普法工作虽然取得一定的成效,但正如您建议中所提到的,我们还存在着普法工作推进不平衡、认识不到位,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增强,服务保障力度还需加大,工作创新度还需提升等问题。下一步,我们将针对您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,从以下几方面入手,进一步深化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。

一是进一步压实普法责任。大力推进“谁执法谁普法”普法责任制落实,紧扣“七五”普法各项指标要求,进一步找准差距,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服务中心、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。深化“谁执法谁普法”责任清单制度,推进“以案释法”工作,完善普法联动机制。加大考核力度,综合考量工作实绩、社会效应、创新创优等因素,以测评推动创新,以考核“倒逼”普法。

二是进一步强化基础保障。坚持把法治宣传放到推动全市法治建设、平安建设的新进程中来定位,切实加大人、财、物保障力度,确保“七五”普法期间实现组织体系、普法阵地、重点法律、教育对象、普法队伍全覆盖,为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水平的提升再做新贡献。

三是进一步优化方式方法。瞄准“精准”要求,优化宣传形式,多渠道、多层次采集群众法治需求,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。注重与现代信息技术相结合,打造普法资源、信息发布、法律解读、法律咨询等宣传互动“四大平台”。扎实推进“一融四聚”法治文化建设模式,按照将法治文化全面融入经济社会的建设思路,通过聚力推进、聚智创作、聚合传播、聚焦惠民的具体措施,进一步提升法治文化建设水平。

四是进一步推动创新创优。紧扣争当“一个龙头、三个先锋”、打好三大攻坚战,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,进一步总结提炼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,继续拓展思路,创新举措,打造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,能够体现地区和单位特色的品牌,注重在加大品牌推广力度、增强社会影响力上下功夫,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更广、更深、更高层次迈进。

南通市司法局

2019年7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