索引号: | 014207205/2020-01189 | 文号: | 通司党〔2020〕35号 |
信息来源: | 人事处 | 生成日期: | 2020年12月29日 |
生效日期: | 2020-12-23 | 有效性: | 有效 |
名称: | 南通市司法局关于潘时杰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| ||
主题: | 附件: |
市局机关各处室,南通公证处:
经局党组研究决定:
潘时杰同志任社区矫正管理局(社区矫正管理支队)副局长(副支队长)(挂职);
徐 杰同志任社区矫正管理局(社区矫正管理支队)副局长(副支队长)(挂职)。
以上人员挂职期满所任职务自然免除。
中共南通市司法局党组
2020年12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