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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通市司法局关于陈熊熊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

来源: 人事处 发布时间:2019-07-31 字体:[ ]

市局机关各处室,南通公证处:

经局党组研究决定:

陈熊熊同志任宣传教育处副处长(试用期一年),在办公室工作,免去办公室科员职务;

罗 超同志任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副处长(试用期一年),免去普法与依法治理处科员职务;

张 艳同志任行政服务处(行政执法处、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)副处长(试用期一年),免去行政服务处(行政执法处、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)科员职务;

朱媚卿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科员,免去办公室科员职务;

叶 伟同志任人事处副主任科员,免去人事处科员职务;

马天跃同志任法治督察处副主任科员,免去法治督察处科员职务;

潘 杰同志任行政复议二处副主任科员,免去行政复议二处科员职务;

谢扬雷同志任行政应诉处副主任科员,免去行政应诉处科员职务;

陈 鲁同志任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副主任科员,免去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科员职务;

袁 霞同志任律师工作处副主任科员,免去律师工作处科员职务;

张晶韡同志任装备财务保障处副主任科员,免去装备财务保障处科员职务。

中共南通市司法局党组

2019年5月2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