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广泛征求和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,集中民智、体现民意,推动科学立法、民主立法,提高立法质量,经研究决定举行《南通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立法听证会,欢迎社会各界人士、有关单位代表报名参加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听证事项
《南通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。
二、听证时间和地点
听证会定于2019年11月20日(星期三)上午9:30在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(具体地点另行通知)举行。
三、听证会参加人
(一)听证陈述人
对听证事项有明确意见和建议的人员均可报名。听证会组织者将按照代表不同观点的各方都有适当名额的原则,在报名听证陈述人的人员中选取代表发言。听证陈述人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6人。
(二)听证旁听人
听证会设立旁听席,欢迎各界人士、有关单位代表报名,作为听证旁听人参加旁听。听证旁听人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,报名作为听证陈述人而未被选中的人员优先作为听证旁听人。听证旁听人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。
四、报名时间和方式
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的年满18周岁的市民,自公告发布之日起,均可向南通市司法局报名作为听证陈述人或者听证旁听人。听证陈述人需要准备书面发言材料,并在听证会前书面告知听证组织者发言的主要论点和理由。报名采用传真、信函或者电子邮箱报名等方式,报名人员请如实填写《立法听证会报名表》。
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8日上午11:00。
五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吴燕燕、贾泽霞;电话:59003872,传真:59003873;通讯地址:市崇川区崇文路2号南通市司法局立法处;邮编:226007;电子邮箱:wuyy85215083@126.com。
附件:1.立法听证会报名表
2.《南通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
南通市司法局 南通市城管局 南通市交警支队
2019年11月12日